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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最有用的书,找最适合的工作──寄语中国法律未来之星/王思鲁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2 14:40:03  浏览:9216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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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最有用的书,找最适合的工作──寄语中国法律未来之星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牙大状广州律师网(www.jylawyer.com )
首席律师 王思鲁

  【金玉良言】 我们学习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把知识变成能力,而不仅仅是一张文凭。而这样的一种能力,在我们的整个人生历程中是最重要的。要知道,社会在急剧变化中,现在一些看似稳定的东西,若干时间后都可能会变得不稳定。惟有能力,你所拥有的能力才是你一生的财富,是它让你立于不败之地。
  【金玉良言】 在工作中,我们深刻的体会是“快人一步,快人一生”,也就是越早准备,越早行动,就越能领先。我们还有一个深刻的体会是“用全身心的爱迎接今天”,也就是认准了目标,就不要轻易动摇,全身心、全天候地投入奋斗,就会超越自我,跨越顶峰,成就一番事业。
  在正式进入主题之前,先向同学们提几个问题:你是否是法学专业的?本科也是法学专业吗?为什么选择了法学专业? 
学生一回答:我本科是学工科的,研究生时报考了法学硕士。学习法学是因为自己对法学有浓厚的兴趣,并且我深信法学专业以后会有很好的前景。毕业后有打算从事与法律相关的职业吧,比如律师或者法官。我平时主要看教材和老师上课列出的书目,以及一些理论性比较强的书。
  学生二回答:我报考的是电子商务专业,读法律专业是服从学校的安排,至于以后的工作问题,目前还没有什么比较清晰的想法。既然选择了法学,就只能找跟法律有关的工作吧。
学生三回答:我没有报法律专业,对法律也没有太大的兴趣,说实在话我对将来没有什么打算。  好,同学们的回答,可以说都在我的意料之中。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今早我与孩子妈妈谈小孩读书的问题时,我们强烈地感受到:其实根据孩子的兴趣,较早地规划她的未来,走好人生每一步比什么都重要。人生中最重要的是什么?人生中最重要的不是学习法律、电子商务、计算机等专业,而是准确定位,也就是说准确确定你最喜欢和最适合的工作。 我国现在的人生规划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生活规划,包括感情、家庭、婚姻等问题;二是工作和学习计划,包括将来做什么工作,未来发展的目标是什么,怎么实现等问题。我认为其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定位,特别是准确定位。据有关报道,70%的大学生是没有考虑过定位和职业规划,即使是考虑过也很多不成熟。有定位不等于准确定位,准确定位是相当重要的。不要说在座的名牌大学毕业生了,即使是一个初中、高中毕业生,只要他有准确的定位,弄清楚自己真正喜欢什么,并且按照其方向努力,最终也会成功。例如,他计划好,毕业后第一年设法找到一份月工资400元的工作,并努力提高自己的技术和能力,在第二年的时候找一份月工资800元的工作,到适当的时候去学一门他自己喜欢并且合适、擅长的手艺,这样一路发展下去,生活也会越来越好,最后也可以走向成功。准确定位,对个人成功特别重要,下面展开详细讨论。 
  首先,我们要考虑是否喜欢。喜欢属于主观范畴,包括两部分内容:一仅指现在喜欢,就像麦当劳的口号“我就喜欢”。而我这里说的“喜欢”,不只局限于现在的“喜欢”,更应该看到的是长久的“喜欢”,一种相对永恒的喜欢,也就是说要弄清楚你现在喜欢的东西是不是以后你依然会喜欢的?如果你现在喜欢,过了若干年后你就不喜欢了,那就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所以说“喜欢”这个词并不是两个字这么简单;另一个方面要考虑是否“适合”,适合属于客观范畴。我们要综合考虑自己家庭的具体情况、自己的性格、悟性、自己喜欢的行业和社会大环境等因素。例如,你口才不好,文笔不佳,性格又比较内向,自己又并不是很喜欢当律师,就没有必要选择当律师。同样,有些日趋衰落的行业,也不应当是你的首选;反之如果是一些比较新兴、朝阳的产业,可以大胆一点选择。总之,要根据自己的特点、自己的情况和社会的大环境等因素来综合考虑自己合适的工作。总结起来,就是两个词:喜欢和适合。 
  我们在80年代读书时,很多教材都是老师编写的。那些书对我们学习语言,掌握学科基础知识,了解学科体系,提高文采等都是有帮助的。但是,这些书大都脱离实际,大部分实际有用的东西是我们工作以后靠自己的经验慢慢积累起来的,并不是从学校学来的,更不是从老师编写的书上学来的。当然,现在市面上很多书是由实务部门的人来写的,很贴近实际,实用性很强。但即使是这样,也仍然存在不足。因为无论你怎么写,有部分思想、观点、经验是无法用文字表达出来的,而这一部分刚好又是其中最精髓的部分。举个例子,第一种情况,我给你看一份法律意见书,或许你可以结合自己的感受,参考形成一篇文书;第二种情况是我面对面地告诉你这份法律意见书是怎么写的,有怎么样的动机,有什么样的目的,为什么要这样写,什么时候向上呈交,呈交给什么人,然后你可以根据此形成文书;第三种情况是,让你自己亲自参与整个案件的办理,最后形成文书。三种情况的效果是完全不同的,而体会最深的自然是第三种,因为其中很多东西只能意会不能言传。  
  今天在这里的一个多小时,我不想给大家讲书上或者网络上可以看到的东西,这是浪费你们的时间。这些在网络上、书本上可以看到的东西,我只给大家提供一个思路。我主要针对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的本科生、研究生就怎么定位?怎么规划自己的未来?进行演讲,而不是针对所有的群体。下面,我们就进入今天的演讲主题,即法学院的本科生、研究生如何找工作,如何规划自己的未来。 
  在国外,职业规划是从小学就开始的,包括父母、老师、测评机构等都有相应的辅导;而在我国,一般是在大学三、四年级才开始,并且我国所谓的职业规划一般是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来指导。这就存在问题,因为老师也是从学校到学校,不了解社会的真实状况,讲得很不到位。另外一些是外面专门研究职业规划的管理咨询机构来进行指导,但是就法学院的学生而言,也不到位。我认为最到位的是一些以前就是法学专业,毕业以后从事法官、律师职业的人所讲的肺腑之言才是最实际的,最真实的。 
  一、 法学院毕业生的就业环境 
  1、前路一片迷茫 
  法学院毕业生现在找工作的确比较困难,我们在招聘时发现法学、计算机、会计三个专业其实是很难找工作的。特别是法学本科生,原因包括很多方面,主要分为就业单位和求职者两方面。 
  教育产业化后,毕业生找不到工作相当普遍。中央领导已经高度关注到这个问题,并集中了一部分核心教授到中央党校学习,任务之一就是着重解决现在毕业生就业困难的问题。 
  2、恶劣就业环境的深层透视 
  我们先来讲就业单位方面的原因。 
  (1)司法机关 
  我们知道贺卫方在10年前写过一篇文章,大概意思是说:公检法机关里该进的人进不了,不该进的人进了。我们国家司法机关招人,有一部分名额是不会对外开放的。实际上,我们国家的部队和美国是不同的,美国军队的士兵有很高的工资,战争伤亡也有很高的赔偿,当兵回来以后可以做生意或者其它。而我国军队的士兵没有高工资,退伍以后国家要解决复员军人的工作问题,于是相当一部分退伍军人就进入了法院、检察院这些司法机关。他们大都没有经过法学的专业训练,拿的只是函授、夜校等后期教育机构的文凭,并且也没有通过司法考试。这样他们占据了很大的职位分额,使得对外招收应届生的职位名额减少,很多法学院的“科班生”无法进入司法机关工作。 
  (2)律师事务所 
  受大环境的影响,现在的律所功利色彩很浓,在招人的时候,如果应聘者没有通过司法考试,不能给律所带来案源,通常是不会考虑的。而且律所招聘的人数也是非常很少的。而我们刚毕业的学生,能够有案源的恐怕只有很少一部分。 
  (3)企业 
  企业,主要指大型企业,这其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其招聘法律人才的数量相对而言也比较多。我们可以分三个方向考虑:1、如果你不喜欢法律,你可以在公司里面先工作着,同时准备考公务员,毕竟公务员的录取比例太低了,这样,你既有工作保障,又可以充分准备公务员;2、如果你喜欢做管理,进入企业后,在充分熟悉企业的运作模式的前提下,往管理方向发展,设法成为企业的高管或者企业老板,法律人经商或者管理都具有相当的优势;3、如果你最后的目标是做律师,在充分熟悉企业的运作模式的前提下,可以重新回到律师行,以后重点往公司诉讼和企业顾问方向发展,但要早早准备,尽快通过司法考试,并和律师界保持密切的业务联系。不管哪种方式,进企业都需要注意一个问题,法律实务能力提高不会太多,因为企业招收法学毕业生只把他当作普通员工看待,不会重视其法律专业。 
  就求职者方面的原因,包括以下一些: 
  大家在应聘时,简历的写法,面试的技巧对找工作都是有帮助的。但我认为最重要的是求职者要给用人单位信心,让用人单位感觉到你对公司是很了解的,是经过慎重考虑的,进去以后会和公司一起共同成长的,你给它这个信心很重要,但是很多人就是做不到。 
  这里我举自己应聘的例子来说明,可能会更有说明力吧。我是研究生毕业以后才到律所去的。我本科是88年毕业的,出来工作以后考律师牌,到律所工作了一段时间,后来回到中山大学读研究生。其实我真正开始做律师是从98年开始的,可是在98年时我已经有很成熟的想法。我印象很深刻的是,毕业前几天,我在电梯里碰到一个师弟,他说:“王师兄,你不要给我们丢脸,你们班的同学都到政府机构工作,而你却进了律师事务所。”我当时犹豫了几秒钟,我在想是应该给他讲真话还是讲假话。后来我决定不给他讲真话,我内心的真实意愿是:“我就喜欢做律师,我适合做律师,我愿意承受律师给我带来的压力和伤痛,也乐意享受这个职业给我带来的快乐和充实,我已经把律师职业当成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我不能这么说,讲了他反而认为我在讲假话。于是我苦笑了一下说:“没办法,找不到工作,我只能到律师事务所去。”结果讲完后他反而更同情我。那时候同学之间请客吃饭不是件容易的事,但那天晚上他却请我喝酒了。 
  后来我去应聘律师事务所。我当时已经想好了,我在考研究生时的自述中就写到:人成功最重要的是什么呢?建立在可行性前提下的自信+失败了再站起来的毅力 +万变不离其宗的方法,你肯定会成功。我当时就想:我要去应聘律师事务所的话,我一定要进入广东省最好的律师事务所,要跟广东省最好的律师工作。我为什么会下这么一个决心呢? 
  作出这样的结论,是基于以下这些因素的综合考虑: 
  (1)充分的准备和准确的定位 
  我本科学习的是外语,毕业出来以后尽管在律师行工作过,但法律方面的经验仍相对不足,但是知识是相通的,我在其它方面的经验都是有用的。最重要的是,我是有备而来的,我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其实高考的时候,我就很喜欢法律这个专业了,但为什么我当时报的是外语呢?当时高考的情况和现在有很大的不同,分了三个方向:文科、理科、外语,外语的录取分数线较低,但如果以高分录取的话进去以后可以要求调换专业。结果我考得的分数相当高,有2门考试还是当年广东省状元,但是后来我想转法律却因为政策的变动转不了了,只好读了中大的外语系。我从84年开始就到法学院旁听讲课。但遗憾的是,虽然我也很努力地学外语,但成绩却很差,我的同学都觉得我很蠢。我父母是老师,他们也认为是我进入大学以后不认真学习。事实上,我不仅认真学外语,而且很刻苦地学法律,教法律的老师都对我很满意。 毕业以后,我被分配到珠海一家外资公司做翻译。当时这是一份非常令人羡慕的职业,但我没有丝毫的成就感,相反觉得很心虚,很怕见到外国人,表现也很不好。原因有很多,自己外语水平不好是一个原因,另外我们这一代包括你们在内,父母、老师在教育我们的时候,都没有教我们要怎样与人相处,怎么给自己的人生定位,怎么选择自己的择业方向。我印象很深的是,有一次碰到单位的人在讨论我,一个是刚刚从华中科技大学(原为华中理工大学)毕业的研究生和单位内的一个中专生在讨论我,前者说;“我认为王思鲁很不错,他表达能力好,知识面又广。”后者说:“不行,这个人很差劲,连说话都不通顺。看到老外就脸红,根本无法翻译。”其实他们两个讲的都对,我当时就在想:同一个人放在不同的场合是完全不同的,放在一个地方可能很蠢,放在另一个地方可能是天才。我在外资公司工作了几年,每天都毫无激情,觉得心态十分疲惫;相反的是,我对法律越来越感兴趣,经常在下班后刻苦钻研与法律有关的书籍。并且和法学界的名流、司法界的精英建立了广泛密切的联系,从中受益匪浅,极大地拓展了视野。经过深思熟虑后,我决定选择自己最喜欢和最适合的事业——律师,重新给自己的人生定位。我当时就想:尽管我和法律科班生比有一定的缺陷,但是我是有备而来的,我很喜欢法律并且决心为之奋斗终身,所以我有信心进入广东省最好的律师事务所,跟最好的律师学习。 
  (2)仔细巧妙地考察
  我的考察不像现在很多大学生那样,直接到单位询问报酬和待遇的事情。直接询问这样的事情,经常会把事情搞砸。我是通过外围进行调查的。我调查了50多个律所,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是广东省最好的律师事务所。它当时的主任薛云华,就是现在广东律师协会的会长。我专门研究过他,他是中国综合素质最高的律师之一。 
  (3)坚定的决心和十足的勇气: 
  刚开始,我还是有些担心,自己年纪大了,身体又受过伤,怕自己不被认同。我想了很多种办法,还想过在《羊城晚报》登一个广告,指明要到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给薛云华主任当律师助理,后来都觉得没有可行性。后来,我决定直接去找广大所的主任,初生牛犊不怕虎,我坚定而自信地走进了广大律师事务所薛主任的办公室,说:“薛主任,您可以给我十分钟的时间吗?”我用很热忱的眼光看着他。薛主任说:“好吧。”我用2分钟的时间介绍完自己的情况后,就说:“我很喜欢法律,也很适合法律工作,其中最适合做律师,而最好的平台就是在贵所跟主任你学习。请薛主任给我一个机会,若贵所不接受我的话,我可能就会永远放弃律师这个职业。因为我想成为一名最优秀的律师。”薛主任最后问我:“你有什么想法和要求吗?”我回答得很快:“我没有什么条件。”他问:“为什么没有条件?”我 说:“第一,我现在没有条件跟你讲条件;第二,作为一个规范化的大所,它不可能对待我的条件比其它人低,也不可能对我有例外,否则它成不了一个规范化的大所、名所。”他说:“好吧,那你就过来吧。”就这样,我获得了一个珍贵的工作学习的机会。 
  (4)勤奋地工作
  在进入律所做律师助理的四个月内,我都不知道我的待遇。律所里的律师收入差别非常大,有开奔驰的,有踩自行车的。我们单位年收入超过100万的律师有十几个,大部分年龄都比我小,我是怎么跟他们相处的呢?一是我非常谦虚的向优秀律师请教;二是向相关法律工作者请教,甚至向法官请教;三是买了很多实务方面的书看。我们单位一个老律师说:“王思鲁读书的时候肯定没有好好看书,现在才买了那么多书。”事实上,我读书的时候看的书大都是理论方面的书,实务方面的书太少了,但我现在的藏书已经超过人民币30万元了,书是伴随你一生的,读书和学习的能力是很重要的,现在一些外企招人时特别强调一个人的学习能力。回想起来,我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所掌握的知识应该不到我现在所用知识的10%,其它大部分都是出来工作以后学习的。在工作中,我很谦虚的向他们学习,海纳百川地思考,但是我心里面暗暗地对自己说:我肯定会超过他们的,不论是社会影响力还是经济实力。一直到第四个月我才知道自己的待遇,以前每个月发工资时我就去领,有1260元,由十多种项目构成,但具体是什么我也搞不清楚。后来四个月后的一个偶然机会,我才知道我们所的情况。那时所里一个五十多岁的妇女(后来我才知道她是位高干夫人)给我介绍了一个很大的案件,是10500克海洛因的贩毒案件,后来广州中院判了无罪。这个案件在中国被载入经典案例,对我后来有极大的作用,奠定了我的“以经典辩例打造品牌”办案风格。她当时为什么会把这么重大的案件介绍给一个刚出道不久、在所工作才仅仅四个月的“新人”做呢?因为在四个多月的时间里, 她一直看到一张非常诚恳的面孔,有不错的能力和才华,她有一种直觉,这个年轻人会把所托的案件办得放心。 
  (5)懂得取舍
  我在广大律师事务所工作了两年多,有三起对我人生影响重大的案件都是在这个所完成的。一个是前面提到的马某10500g海洛因贩毒被判无罪的案件,是中国第一例被判无罪的贩毒案,在《广州日报》、《新快报》、《南方都市报》、《中国律师杂志》都有报道,影响很大;第二个是陈锦洪状告佛山经委行政侵权,要求索赔1.2亿的“中国民告官第一案”;第三个是为东莞弱势群体打的医疗事故案。在2001年2月3日《广州日报》为此做了一个专访:“金牙大状死刑判无罪”,引起了社会各界很大的反响,之后案源就不断地过来。在广大所两年之后我离开了广大事务所,因为我本身是刑法研究生,又是通过刑事案件来打出品牌,而且我对刑事案件有个人情结,但是广大律师事务所却放弃了刑事辩护这一块。于是我后来给薛主任写了一封信,我说:“我很感谢两年来律所给我提供的帮助,但是基于我个人的原因我还是要离开。”也就是说在你打算离开律师事务所的时候,你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掂量自己是不是已经在该所获得了自己应该获得的东西,如果该所对自己的发展已经造成阻碍时就应该考虑离开。因此,在职业生涯中,准确的人生定位相当重要。不要轻易和用人单位谈待遇的问题,你要了解单位的情况应该从外围着手,没必要通过面对面的方式,现在很多书在谈这个问题时说应该直接和用人单位交涉,这会把我们引向了一个误区。
  二、法律从业现状及走势
  1、中国司法机关人员从业现状及走势
  现在大部分毕业生都会偏向于选择考公务员,主要是基于两点考虑,一是稳定,二是待遇相对较高。我们国家公务员的待遇和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是不相符的,但这是为了稳定公务员队伍的需要。如果选择考公务员要注意下面一些问题:
  (1)难度较大,录取比例低;
  (2)笔试阶段较公平,但是面试时会有“文章”;
  (3)公检法机关中,法院和检察院用法学院毕业生较多,而公安机关对法学院的毕业生用得较少,公安机关主要是侦查功能,讲求出手是否迅速,是否能够尽快破案,因此对法律的适用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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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前 言

本标准用于对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的质量进行评价。
生产单位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本标准组织生产,经销单位自2003年6月15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4.3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岳卫华、胡冬梅、张汉洪、张宏、袁秀宏。

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的要求、试验方法、标志、标识、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为临床医务人员在工作时接触到的具有潜在感染性的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提供阻隔、防护作用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以下简称防护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923.1-1997 纺织品 织物拉伸性能 第1部分: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 条样法
GB/T 4744-1997 纺织织物 抗渗水性测定 静水压测定
GB/T 4745-1997 纺织织物 表面抗湿性测定 沾水试验
GB/T 5455-1997 纺织品 燃烧性能试验 垂直法
GB/T 12703-1991 纺织品静电测试方法
GB/T 12704-1991 织物透湿量测定方法 透湿杯法
GB 15980-1995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卫生标准
GB/T 16886.10-2000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0部分:刺激与致敏试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沾水等级 spray rating
表示织物表面抗湿性的程度。
3.2
刺激 irritation
是不涉及免疫学机制的一次,多次或持续与试验材料接触所引起的局部炎症反应。
3.3
灭菌 sterilization
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杀灭传播媒介上所有的微生物,使其达到无菌。
3.4
消毒 disinfection
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的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
3.5
断裂强力 breaking force
在规定条件下进行的拉伸试验过程中,试样被拉断记录的最大力。
3.6
断裂伸长率 elongation at break
对应于断裂强力的伸长率。
3.7
过滤效率filtering efficiency
在规定条件下,护品将空气中的颗粒物滤除的百分数。
3.8
阻燃性能flame retardation
护品阻止本身被点燃、有焰燃烧和阴燃的性能。
4 要求
4.1 外观
4.1.1 防护服应干燥、清洁、无尘、无霉斑、表面不允许有斑疤、裂孔等缺陷。
4.1.2 针线缝合采用针缝加胶合或做折边缝合,针距要求:8~10针/3cm,针次均匀、平直,不得有跳针。
4.2 结构
4.2.1 防护服由帽子、上衣、裤子组成,可分为连身式结构和分身式结构。
4.2.2 防护服的结构应合理、穿脱方便、结合部位严密。
4.2.3 袖口、脚踝口采用弹性收口,帽子面部收口及腰部采用弹性收口或采用拉绳收口。
4.3 号型
防护服号型分为160、165、170、175、180、185,号型尺寸见表1和表2。
表1 连身式号型尺寸 单位:厘米
号型
身长
胸围
袖长
袖口
脚口
160
165
120
84
18
24
165
169
125
86
18
24
170
173
130
90
18
24
175
178
135
93
18
24
180
181
140
96
18
24
185
188
145
99
18
24
偏差
±2cm
±2cm
±2cm
±2cm
±2cm
表2 分身式号型尺寸 单位:厘米
号型
身长
胸围
裤长
腰围
身高
160
76
120
105
100~105
162~170
165
78
125
108
105~110
169~176
170
80
130
111
110~115
174~182
175
82
135
114
115~120
180~188
180
84
140
117
120~125
186~194
185
86
145
120
125~130
192~200
偏差
±2cm
±2cm
±2cm
±2cm
±2cm
4.4 液体阻隔功能
4.4.1 防水性:静水压为17cmH2O时,防护服不得渗漏。
4.4.2 透湿量:应不小于2500mg/m2·d。
4.4.3 合成血液穿透:防护服材料应具有良好的血液阻隔性能,不得渗漏。
4.4.4 沾水等级:防护服材料的沾水等级应为不低于GB3。
4.5 断裂强力
不小于45N。
4.6 断裂伸长率
不小于30%。
4.7 过滤效率
防护服对非油性颗粒物的过滤效率不小于70%。
4.8 阻燃性能
防护服所用材料的阻燃性能应符合GB/T 5455中B2级的要求。
4.9 抗静电性
4.9.1防护服成衣的带电量应不大于0.6μC;
4.9.2防护服材料的电荷密度应不大于7μC/m2。
4.10 皮肤刺激性
防护服材料应无皮肤刺激性。
4.11 消毒和灭菌
4.11.1 标识为灭菌的防护服应符合GB 15980-1995中4.3.1和4.3.2中关于灭菌的要求;
4.11.2 标识为消毒的防护服应符合GB 15980-1995中4.3.1和4.3.2中关于消毒的要求。
4.12 环氧乙烷残留量
经环氧乙烷灭菌的防护服,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超过10μg/g。
4.13 标志、标识、使用说明书
标志、标识、使用说明书应符合本标准第6章的要求。
5试验方法
5.1 外观
目视检查,应符合4.1的要求。
5.2 结构
目视检查,应符合4.2的要求。
5.3 号型
使用通用量具,对每种号型的防护服进行测量,其偏差应符合4.3的要求。
5.4 液体阻隔功能
5.4.1 防水试验:按照GB/T 4744-1997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4.1的要求。
5.4.2 透湿量试验:按照GB/T 12704-199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4.2的要求。
5.4.3 血液穿透试验:使用表面张力为(42~60)×10-5N/cm的合成血液(Tween-80),最小样品尺寸 75 mm×75mm,最少测试3个防护服。将60ml 合成血液引入测量池,停留5min,以13.8×103Pa(2psi)的压力持续加压1min。5min后观察表面渗透,结果应符合4.4.3的要求。
5.4.4 沾水试验:GB/T 4745-199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4.4的要求。
5.5 断裂强力
按照GB/T 3923.1-199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5的要求。
5.6 断裂伸长率
按照GB/T 3923.1-199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6的要求。
5.7 过滤效率
应该使用5套防护服进行过滤效率试验。
使用NaCl颗粒气溶胶。
在对5个防护服进行过滤效率试验之前,应将其从包装中取出,密封在一个不透气的容器中进行试验10h。
试验时,应使用在相对湿度为30%±10%,温度为25℃±5℃的环境中的NaCl气溶胶或类似的固体气溶胶,并中和至玻尔兹曼(Boltzmann)平衡状态。每套防护服应该以不超过200mg/m3浓度的气溶胶进行试验。
试验应该一直进行到防护服达到最低过滤效率时或至少有200mg±5mg的气溶胶作用于防护服上时为止,空气流量应该稳定至(30±2)L/min。
试验用NaCl气溶胶应该是符合计数中位径(CMD)在0.075μm±0.020μm分布范围之内的颗粒,并且根据其扫描动力颗粒大小所规定的试验条件,颗粒分布的几何标准偏差不超过1.86。
对5套防护服的过滤效率进行测定,最小值应符合4.7的要求。
5.8 阻燃性能试验
按照GB/T 5455-1997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8的要求。
5.9 抗静电性
按照GB/T 12703-1991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9的要求。
5.10 皮肤刺激性
按照GB/T 16886.10-2000中5.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10的要求。
5.11 消毒和灭菌检测方法
按照GB 15980-1995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11的要求。
5.12 环氧乙烷残留量
按照GB 15980-1995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4.12的要求。
5.13 标志、标识、使用说明书
逐项检查,应符合4.13的要求。
6 标志、标识、使用说明书
6.1标志、标识
6.1.1防护服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应该有下面的清楚易认的标识,如果包装是透明的,则应该透过包装可以看到下面的标识:
a) 产品名称;
b) 生产商或供货商的名称、商标或其他识别方式;
c) 产品号型;
d) 产品执行标准号;
e) 灭菌或消毒状态;
f) 一次性使用标识;
g) 贮存期限;
h) “请参见生产者提供的信息”的说明;
i) 生产者建议的贮存条件(至少是温度和湿度条件)或相应的图示。
6.1.2 防护服包装箱上至少应有如下标识。
a) 产品名称;
b) 生产商或供货商的名称和/或商标、地址及联系电话;
c) 产品号型;
d) 产品执行标准号;
e) 包装数量;
f) 灭菌或消毒状态;
g) 一次性使用标识;
h) 贮存期限;
i) 生产者建议的贮存条件(至少是温度和湿度条件)或相应的图示;
j) 防晒,怕湿等字样和标志。
6.2使用说明书
6.2.1 每一套商售最小包装的防护服均应附带一份使用说明书。
6.2.2 使用说明书至少应有中文。
6.2.3 使用说明书应该清楚易懂,可以使用相应图示。
6.2.4 使用说明书至少应该包括如下内容:
a) 产品名称;
b) 产品用途和使用限制;
c) 使用前需进行的检查;
d) 穿着适合性;
e) 使用方法;
f) 贮存条件;
g) 所使用的符号和/或图示的含义;
h) 注意事项。
7 包装、运输、贮存
7.1 包装
7.1.1 外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2000的要求。
7.1.2 防护服所用的包装应该能够防止机械损坏和使用前的污染。
7.1.3 包装箱内应附有使用说明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
7.2 运输
按合同规定。
7.3 贮存
按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进行贮存。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的通知

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政府


沧政发[2005]36号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沧州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沧州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



禽流感是由A型流感病毒引起的禽类(鸡、鸭、鹅、火鸡、鹌鹑等)烈性传染病。高致病性禽流感(HPAI)被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列为A类动物疫病,我国也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

为确保在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能够做到及时、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体健康和养禽业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河北省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和《河北省动物防疫条例》及国家其它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分工

(一)应急指挥系统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急防控工作。

指挥部由本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长,成员由财政、国资委、发展改革、监察、宣传、畜牧、公安、卫生、交通、民政、农业、科技、林业、海关、食品药品监管、质量技术监督、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工商行政管理、铁路等有关部门和武警部队的负责同志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畜牧水产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预案的启动

在21日内有2个县(市、区)发生疫情,或疫点达到3个以上,沧州市人民政府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在1个县份内发生1起以上疫情时,疫情发生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三)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工

1、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疫情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和防疫物资储备计划。

2、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免疫、扑杀、监测、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疫情应急工作及物资储备所需的经费,并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3、公安部门负责疫区封锁,协助同级畜牧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扑杀工作,做好疫区社会治安工作,配合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通过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运输禽类及其产品的车辆进行拦截、检查。

4、林业部门负责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的资源调查和观测,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陆生野生动物的分布、活动范围和迁徙动态趋势等预警信息;协助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工作;发生陆生野生动物疫情,会同有关部门快速采取隔离控制等措施。

5、卫生部门负责人间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预防工作,防止感染人。

6、商务部门配合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禽类屠宰厂的防疫工作,加强商场、超市、餐馆等畜产品销售场所的监督管理,适时组织市场调控,维护市场稳定。

7、交通、铁路部门负责优先运送疫情应急工作人员及有关物资、药品和器械,保障应急工作有关的车辆畅通。

8、科技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术攻关研究。

9、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关闭疫区内的禽类及其产品交易市场,依法查处违法经营禽类及其产品的行为。

10、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出入境禽类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防止疫情传入传出。

11、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1)负责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疫情监测、疫病诊断和疫源追踪。

(2)提出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

(3)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封锁建议。

(4)监督指导对疫区内禽类的扑杀和死禽、禽类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以及对疫点、疫区内的污染物和场所实施消毒及无害化处理。

(5)组织对受威胁区内的易感染禽类实施强制免疫。

(6)监督管理受威胁区内的易感染禽类及其产品的生产、贮藏、运输和销售等活动。

(7)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储备疫苗、消毒药品、消毒设备、诊断试剂、防护用品、封锁设施和设备、无害化处理用品等。

(8)评估用于应急工作的封锁、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强制免疫、监测等项工作所需的费用及补贴,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9)负责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的培训工作。

(10)参与开展对疫点、疫区及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11)及时与同级卫生部门及有关单位互相通报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

12、民政部门负责在采取扑杀行动时,做好群众的安抚和赔偿工作。

13、监察部门协助畜牧兽医部门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工作。

14、军队和武警部队负责本系统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工作,并积极支持配合驻地的疫情应急工作。

15、其它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按照市政府和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的部署,积极参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急工作。

二、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禽类出现发病急、传播迅速、死亡率高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县级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派技术专家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立即报告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派专家组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凡怀疑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必须在2小时内将情况逐级报至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三、疫情确认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按照下列程序确认:

(一)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必须立即派出2名以上具备规定资格的防疫人员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提出初步诊断意见。

(二)对怀疑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必须及时采集病料,由市畜牧兽医工作站负责将病料送至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验室,进行血清学检测。

四、控制措施

一旦发生疫情,要按照“早、快、严”的原则坚决扑杀,彻底消毒,严格隔离,强制免疫,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一)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划定办法

1、将病禽所在禽场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划为疫点;散养的,将病禽所在的自然村划为疫点。

2、以疫点为中心,将半径3公里范围内区域划为疫区。

3、将距疫区周边5公里范围内的区域划为受威胁区。

(二)疫点内应采取的措施

1、扑杀所有的禽只,并对所有病死禽、被扑杀禽及其禽类产品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2、对禽类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3、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消灭病原。

(三)疫区内应采取的措施

1、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动物防疫消毒站,对出入的车辆和有关物品进行消毒。

2、扑杀疫区内所有禽类。

3、关闭禽类产品交易市场,禁止易感染活禽进出和易感染禽类产品运出。

4、对禽类排泄物、被污染饲料、垫料、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

5、对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禽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消灭病原。

6、根据需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对疫区实行封锁。

(四)受威胁区应采取的措施

1、对所有易感染禽类采用国家批准使用的疫苗进行紧急强制免疫接种,并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

2、对禽类实行疫情监测,掌握疫情动态。

(五)疫源分析及追踪调查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对仍可能存在的传染源,以及在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售出的禽类及其产品、可疑污染物(包括粪便、垫料、饲料)等应立即开展追踪调查,一经查明立即就地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

(六)封锁的解除。

疫区内所有禽类及其产品按规定处理后,经过21日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传染源,由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审验合格后,认为可以解除封锁时,由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向原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申请解除封锁。

(七)处理记录。

各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完整详细地记录疫情应急处理过程。

(八)非疫区采取的措施。

要作好防疫的各项工作,完善疫情应急预案,加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发生。

上述(二)、(三)、(四)所列措施必须在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物资保障。

市、县两级分别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制度,分别储备相应足量的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物资。储备物资应存放在交通方便、具备贮运条件、安全的区域。

(二)资金保障。

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所需经费纳入市、县财政预算。本预案规定扑杀的禽类按国家规定给予合理补贴。

(三)技术保障。

1、加强禽流感防治技术的研究,特别是在快速诊断方法等方面的研究。

2、未经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禽流感病毒的分离、保存和使用。

(四)人员保障

1、设立市级高致病性禽流感现场诊断专家组。专家组负责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现场诊断,提出应急控制技术方案建议。

2、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建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防疫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本级指挥部的要求,具体实施疫情应急处理工作。应急预备队由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人员、动物防疫监督人员、有关专家、执业兽医、卫生防疫人员等组成。公安机关、武警部队应予以协助执行任务。

3、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科普知识宣传,依靠广大群众,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实行群防群控,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七、其他事项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

(二)从事禽类饲养、经营和禽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本预案的规定和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所做出的各项规定。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沧政发[2004]4号文件《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沧州市突发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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